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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变更 2010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日 期:2010年03月09日17:29 来 源:华图教育 作 者: 字号 〖 自动滚屏(右键停止)

为适应湖南省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今日,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湖南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大纲,定于2009年4月25日进行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了解考试从公告入手,通过华图教研中心的认真分析,看出今年湖南招考有以下几个特点,特与考生分享。

招考人数继续增加,缓解就业压力

今年湖南省计划招考公务员4397名。其中省直机关536名、省以下垂管系统425名、市县乡机关 3436名(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190名)。对比2009年的公告计划3933名,后补充增加56名;2008年招录3794人,招考人数继续增长。这是湖南省政府为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根据自身的编制空缺情况,适当增加公务员考录数量的实际举措,这对广大考生来说是个大好消息。

学历要求变更,面向社会一视同仁

公告对今年的招考条件进行了适当地变更,具体表述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与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以及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相比2009年的“报考省、市(州)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要求不分省市县乡仅为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真正首次实现了面向社会一视同仁。

工作经历可累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公告在报考条件上还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及内容进行了界定。确定基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考省、市州直单位的。

(编辑: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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