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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贿选村委会主任侵占集体资金33万

日 期:2010年03月02日15:52 来 源:网络 作 者: 字号 〖 自动滚屏(右键停止)
为筹措贿选资金,一心想连任村委会主任的熊振华竟然将本村的荒山承包出去。记者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熊振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36岁的熊振华,是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河东村原村委会主任,20094月,他知道村委会换届选举快要开始了,为了筹措贿选资金,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用本村张某等3位村民顶名的方式,将集体的240亩荒山承包给不是本村的王某某。熊振华知道直接以村里的名义将荒山承包给不是本村的王某某,村民肯定不同意,于是先让3个村民顶名并给每个人好处费1万元,做了3份假合同。随后,熊振华同王某某又签订了3份合同,将本村240余亩荒山承包给了王某某,得到了33万元的承包费。20096月份村委会换届选举,熊振华为了连任,竟然采取请客送礼的方式将33万元挥霍一空。最终,熊振华也未竞选上村委会主任。后来,由于村民们举报,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熊振华立案侦查。29,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熊振华有期徒刑5年。

 

(编辑: 李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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